2020年7月,CDE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药物临床试验管理指导原则(试行)》,即日起执行。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药物临床试验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药物临床试验从启动、实施到完成研究报告均需要一些特殊考虑。为保护受试者安全,落实临床试验申办方的主体责任,保证临床试验质量和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与申办者、研究者共同讨论制定相关措施以完善特殊时期的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工作。
该指导原则对疫情期间应急批准的新冠肺炎药物(包括疫苗)临床试验和其他在研药物临床试验提出建议,供申办者和研究者参考。”